4.3.1施工工具:切割机、小型电焊机、电钻、冲击钻、射钉枪、打胶筒线锯、手锤、扳手、螺丝刀、灰线管理人员已进行了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5.2.1立门窗框前要看清门窗框在施工图上的位置、标高、型号、门窗框规格、门扇开启方向、门窗框是内平、外平或是立在墙中等,根据图纸设计的基本要求在洞口上弹出立口的安装线塑钢门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契合设计要求。
3.6立门窗樘前,应核对门窗樘的型号、规格、开启方向、安装的地方及连接方式等,应契合设计要求,门樘下口的锯口线应与楼地面标高相同。
3.7塑钢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回弹现象,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门窗扇的安装应在室内、外装修基本完成后进行。
3.8塑钢下滑道要设泻水孔,以便排水,推拉窗扇上口要设止卸块,两侧框要有防撞块,下槽口两端要加设橡胶角垫,并用玻璃胶满打,推拉窗扇下的滑轮应安装在同一条直线塑钢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抗雨水渗漏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满足使用要求。
3.10选用材料除不锈钢外,应注意防腐处理,不允许与塑钢型材发生接触腐蚀;严禁用水泥砂浆作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填塞材料,宜使用发泡聚氨脂。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塑钢门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13塑钢门窗框与洞口墻体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其间隙可用矿棉条、玻璃棉毡条分层、发泡聚氨脂填塞,缝隙两侧采用木方留5-8mm的槽口,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3.14塑钢门窗框(扇)不应用酸性或碱性制剂清洗,也不能用钢刷刷洗,可用水或中性洗涤剂充分清洗。
4.4.1塑钢门窗安装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4.4塑钢门窗及其配件、辅助材料已全部运到施工现场,数量、规格、质量完全符合设计的基本要求。
4.2.1塑钢门窗的制作和安装必须按设计和有关图集要求选料和制作;窗型材壁厚≥1.2mm,门型材壁厚≥1.5mm,不得用小料代替大料,不得用塑料型材代替塑钢型材。
为了提高塑钢门窗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材料、安全文明、环保控制,严格遵循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规范,制定了本工艺标准。
2.1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塑钢门窗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3.20塑钢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4.1.1塑钢门窗安装前,应先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洞口尺寸,检查门窗的型号、规格、质量是否契合设计要求,如图纸对门窗框位置无明确规定时,施工负责人根据工程性质及使用具体情况,作统一交底,明确开向、标高及位置(墙中、里平或外平等)。
3.12墙体与连接件、连接件与门窗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连接方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4.2.3塑钢门窗的密封材料,可选用硅酮胶、聚硫胶酯胶、聚氨酯胶、丙烯酸等;密封条可选用橡胶条、橡塑条等。
4.2.5下料时应注意同一批料要一次下齐,并要求表面氧化膜的颜色一致,以免组装后影响美观。
4.2.6一般推拉门、窗下料时宜采用45°角切割;其他类型采用哪种方式,则应根据拼装方式决定。
2.2本工艺标准作为企业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建筑工程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2.3塑钢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3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门窗框与墙面的固定要按要求埋设预埋件,在砌体上安装门窗必须设置混凝土预制砖,严禁用射钉固定。
3.4塑钢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按照尺寸留设洞口,安装后洞口每侧有5mm的间隙,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4.1.3二层以上建筑物安装门窗框时,上层框的位置要用线坠等工具与下层框吊齐、对正;在同一墙面上有几层窗框时,每层都要拉通线门窗框安装前,应对50cm线进行全方位检查,并找好窗边垂直线及窗框下皮标高的控制线,在可能的情况下,拉通线,以保证门窗框高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