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洪镇镇区建筑风貌改造项目已由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乾政审批发【2024】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乾县阳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改造道路车行道及人行道,铺设管径 DN200 供水管网,DN250钢筋砼雨污分流管网,设置检查井45座;新建涝池1座;活动广场1800㎡;配套工程包括绿化栽植、路灯修复及完善、墙面粉刷美化、门窗清洗及部分更换、外墙面清洗及喷涂真 石漆涂料、更换新做广告牌及门头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对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名称:阳洪镇镇区建筑风貌改造项目一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阳洪镇镇区建筑风貌改造项目二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阳洪镇镇区建筑风貌改造项目三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1.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1.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项目经理近5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1.5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2.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项目经理近5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2.5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 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项目经理近5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3.5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6.1 请于2024年03月25日00 时00 分至2024年03月30日00 时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 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 (公司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有关信息) 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定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