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市监处罚〔2023〕55号),涉及宁波市紫光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明:2023年1月至6月,当事人开展门窗传热系数、抗裂砂浆拉伸粘结强度、挤塑板吸水率检测活动,并向出具检测报告4份。上述检验存在检验测试活动技术记录信息不充分未按规定保存原始记录,样品制备、处置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且有关数据、结果无法复核。
另查明:门窗热传导系数检验测试的项目收费是4000元/份,抗裂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测试项目收费是300元/份,挤塑板吸水率检验测试的项目收费是600元/份。当事人收取涉案检测费用总计8900元。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30000元;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8900元。罚没款总计38900元。